一、采購人名稱:鄭州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運營分公司
二、采購項目名稱:鄭州市軌道交通1號線一期工程鄭東車輛段2018年度采暖合同
三、采購項目概況:為了保證鄭東車輛段冬季供暖需求,保障正常生產(chǎn)生活辦公,供熱面積約9萬㎡,合同估算費用300萬元。
四、擬采用的采購方式:直接委托
五、擬定供應商:鄭州市鄭汴熱力有限公司
六、直接委托采購依據(jù):根據(jù)《采購方式管理辦法》第5.2.7.2條規(guī)定,單一來源的貨物、服務且供應商確定的項目,可采用直接委托。
七、其它事項:
對該項目擬采用直接委托方式及其采購項目有異議的,可以自本公示發(fā)出之日起七日內(nèi)向采購人提出書面意見。公示期結(jié)束后,若無異議,則與公示的擬定供應商進行直接委托。如對采購人的異議答復仍存在疑問,可向投訴受理單位提出,后續(xù)按我司相關(guān)流程辦理。
采購人聯(lián)系方式:0371-55169888
聯(lián)系人:陳冠豪
聯(lián)系人電話:0371-55169888
異議受理單位:鄭州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運營分公司計劃經(jīng)營部
異議受理電話:0371-55169047
投訴受理單位:鄭州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運營分公司黨群工作部
投訴受理電話:0371-55169022